<strong>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
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
(五)违反本法规定实施生态退耕的;
李克强在主持会议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眼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全局大局,系统阐释了建设农业强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目标任务、战略重点和主攻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要认真学习领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会议主题和工作实际,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
耕地权利人发现擅自改变耕地用途、损害耕地等行为的,有权制止,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提出检举和控告。
自然资源部
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面积等信息,应当在不动产登 记簿和证书上予以记载。
农村物流体系建设的目标
在耕地建设保护方面,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长牙齿”的硬举措。“归纳起来就是‘保数量、提质量、管用途、挖潜力’。”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吴宏耀强调,立足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重点做好“定线、定位、定责”,由中央和地方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并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
(三十一)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发现和培养使用农业领域战略科学家。启动“神农英才”计划,加快培养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对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对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完善耕读教育体系。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支持办好涉农高等学校和职业教育。培养乡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专业人才和乡土人才。鼓励地方出台城市人才下乡服务乡村振兴的激励政策。
耕地转为其他用途或者抛荒的,不纳入耕地保护补偿范围。
(一)坡度大于 25 度且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耕地;
(十五)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细化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开展政策效果评估。拓展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域,深化区县、村企、学校、医院等结对帮扶。在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框架下,继续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持续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创建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和产地示范区,发挥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作用。
(三十五)抓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展开。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采取先创建后认定方式,分级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按规定建立乡村振兴表彰激励制度。
近年来,随着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和乡村振兴战略开始全面推进,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面貌日新月异,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今天的中国农村给人们留下的印象,不再是贫穷落后,而是值得向往的“诗和远方”,是有梦可追的广阔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