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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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入行伊始,王本昌就与量化投资结下了不解之缘。从最初的研究员,到如今的投资三部(量化)总监,王本昌钻研并践行量化投资已有十多年了。
5)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商业银行应当采用适当的指标和内部限额评估负债来源异动引发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净稳定资金比例(适用于资产规模不小于2000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核心负债比例、存款偏离度、同业融入比例等。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汇率的标价法。采用间接标价法,汇率的涨跌都以相对的外币数额的变化来表示。【该题针对“外汇的概念与类别、汇率及其标价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50、银行汇票的金额、出票日期和( )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2015 年 9 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方法(试行)》中,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比例应当不低于 25%。【该题针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如果部分贷款主体因为国家宏观经济的变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动等因素出现不能偿付贷款的情形,可能会对本行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董梁认为,从政策端来看,我国流动性基本没有明显收紧,货币政策表态维持常态化,定调 2021年政策"不急转弯"。风格方面,成分股内四季度规模和动量因子表现较好,流动性和盈利因子表现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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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在保持规模增长的同时,又能有效规避风险敞口或者控制在企业承受范围内,这对于企业发展来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课题。”戴国洪说。
4)净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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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26号)同意,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证券简称:“青岛银行”,证券代码:“002948”,本次公开发行的450,977,251股股票于2019年1月16日起上市交易。
一、本行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不存在未披露重大事项。
二、经查询,本行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本行近期不存在重大对外投资、资产收购、出售计划或其他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本行募集资金投向按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计划实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次发行价格为4.52元/股,对应的2017年摊薄后市盈率为10.8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J66货币金融服务”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6.72倍(截至2018年12月10日)。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4、主要财务指标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数据
本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了本行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自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及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止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止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中期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阅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801091号),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青岛银行上述中期财务报表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要求编制”。主要财务数据简要情况如下:
五、2018年1-12月业绩预测情况
2018年,本行积极应对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深入研究山东省及青岛市经济及产业链,通过持续创新,保持业务发展与当地经济结构转型高度契合,实现业务规模与盈利水平的稳定增长。结合本行当前业务的经营情况,根据本行对于资产规模、负债规模、收入规模、费用规模等各项财务报表重要科目变动趋势的预测,预计本行2018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64.76亿元至70.35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16%至2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9亿元至20.90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1%至10%。本行经营状况变动情况与行业变化情况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本行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1、与贷款业务相关的风险
贷款业务相关的信用风险是本行面临的信用风险的主要部分。贷款业务是本行重要的收入来源,发放贷款和垫款是本行资产总额中占比较高的部分。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6月30日,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分别为706.55亿元、848.65亿元、955.15亿元和1,043.11亿元,分别占本行资产总额的37.74%、30.53%、31.19%和34.52%。如果贷款客户到期不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本行将遭受损失。
本行能否持续成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有效管理信用风险,保持贷款组合的质量。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6月30日,本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19%、1.36%、1.69%和1.69%,报告期内逐年上升后趋于稳定。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6月30日,本行的贷款减值准备余额分别为20.40亿元、23.03亿元、25.47亿元和28.97亿元,贷款减值准备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81%、2.64%、2.60%和2.70%,拨备覆盖率分别为236.13%、194.01%、153.52%和160.07%。本行根据对影响贷款质量的多项因素的评估和预测计提贷款减值准备。上述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本行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还款能力、还款意愿、抵质押品的可变现价值、本行借款人的担保人履约能力、本行信贷政策的实施以及国内外经济状况、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汇率以及法律和监管环境。上述大部分因素并非本行所能控制,因此未来的实际情况可能有别于本行对上述因素的评估和预测。本行的贷款减值准备是否充足,取决于本行用于评估潜在损失的风险评估系统是否可靠,以及本行准确收集、处理和分析相关统计数据能力的强弱。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为1,071.84亿元。按照担保方式分类,其中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信用贷款分别为354.40亿元、432.60亿元、166.99亿元和117.85亿元,分别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33.06%、40.37%、15.58%和10.99%。
本行部分贷款由借款人的关联机构或第三方提供的保证作为担保,一般并无抵/质押物或其他资产权益支持。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6月30日,本行的保证贷款中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4.61亿元、5.96亿元、11.84亿元和13.26亿元。本行不良贷款主要为保证贷款,一方面是因为保证贷款的客户主要为中小企业,对国内经济下行的整体抵抗力较弱;另一方面保证贷款的特性导致了银行处置不良贷款难度较大,化解周期较长,容易在短期集中反映在报表上。在借款人欠缺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如果保证人财务状况显著恶化,可能导致其履行保证责任的能力大幅下降,本行将遭受损失。此外,本行获得的保证也可能存在法律瑕疵,法院、仲裁机构可能判决保证无效。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行最大单一借款人贷款余额14.43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4.16%;最大十家单一借款人贷款余额合计为93.93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27.07%,占本行贷款总额的8.76%。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行贷款前五大行业分别是制造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分别占本行贷款余额的18.40%、10.00%、8.88%、7.64%、7.39%,上述前五大行业贷款占全部贷款余额的52.31%。
本行主要在青岛地区开展经营,大部分业务集中在青岛地区。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行约56.53%的贷款投放于青岛地区的客户,且大部分分支机构分布在青岛地区。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行公司客户房地产业贷款余额为49.45亿元,占贷款总额比例为4.61%,不良贷款率为2.0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260.92亿元,占本行贷款总额的24.34%,不良贷款率为0.09%。
根据中国银监会的统计口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主要包括政府主导或绝对控股,且主要业务是融入资金,其融资行为全部或部分由地方财政直接或间接承担偿债责任或提供担保,所筹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或准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融资机构。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43.63亿元,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为4.07%,不良贷款率为0.00%。
本行贷款涉及的产能过剩行业主要包括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炼油、轮胎、电解铝和煤炭。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行上述行业贷款余额为15.85亿元,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为1.48%。
2、与同业拆借业务相关的风险
同业拆借业务是指本行为了调剂资金余缺,与金融机构间进行的短期资金借贷。本行同业拆借对象主要为境内的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行拆出资金余额为36.95亿元,拆出资金占本行总资产的比例为1.22%,较上年末增加28.19%。
3、与债券投资业务相关的风险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行债券投资余额为775.56亿元,其中政府债券占比为19.24%,政策性银行及金融机构债券占比为62.54%,企业债券占比为18.22%。
4、与表外业务相关的风险
本行的表外业务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信用卡承诺、贷款承诺等。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124.27亿元,开出信用证余额为10.49亿元,开出保函余额为35.64亿元,信用卡承诺余额为4.13亿元,贷款承诺余额为0.79亿元。
1、利率风险
2、汇率风险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行资产负债流动性敞口合计数为266.93亿元,其中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内、1-3个月、3个月-1年、1-5年和5年以上的资产负债流动性敞口分别为296.12亿元、-763.19亿元、-386.41亿元、-165.63亿元、-3.55亿元、647.95亿元和641.64亿元。由于本行的资产类项目中,贷款期限结构与本行的存款期限结构不尽一致,有可能造成由于存贷款期限不匹配所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1、本行无法完全预防或及时发现相关非法或不正当活动而受到处罚的风险
2、本行无法完全发现和防止员工或其他第三方的诈骗或其他不当行为而受到处罚或损失的风险
本行员工或其他第三方的欺诈或其他不当行为,可能使本行遭受经济损失,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以及使本行声誉受到损害。本行员工的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当授信、骗取存款、违规操作、会计处理不当、盗窃、贪污挪用客户资金、欺诈以及收受贿赂等。第三方针对本行所进行的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欺诈、盗窃和抢劫等。
本行采取措施不断加强对员工和其他第三方不当行为的检查和防范的力度,但本行员工或第三方进行的诈骗或其他不当行为难以被完全察觉和制止,并且本行采取的防范性措施不一定在所有情况下都有效。本行也不能保证这些针对本行的诈骗及其他不当行为(无论是以往未经查明的行为,还是未来的行为)不会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本行的信息技术系统不能良好运行对本行业务的风险
4、分支机构管理相关的风险
根据中国银监会2013年1月1日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同时,商业银行应当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计提储备资本。储备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2.5%。特定情况下,商业银行应当在最低资本要求和储备资本要求之上计提逆周期资本。逆周期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0-2.5%。系统重要性银行还应当计提风险加权资产1%的附加资本。正常条件下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低于11.5%和10.5%。此外,《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还要求到2018年底,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5%,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6月30日,本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5.04%、12.00%、16.60%和16.79%,本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48%、10.08%、12.57%和12.72%,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48%、10.08%和8.71%和8.90%,均符合上述监管规定的相关要求。如果未来本行不能及时补充或增加资本,本行资产质量恶化,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提高,或关于资本充足率计算的指引有所调整,都有可能使本行不能达到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从而可能给本行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的影响。
上述风险为本行主要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行的经营业绩,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